問題一:本校申辦汽車定期停車、未申辦停車者之收費方式?
答:因依各類身分別、收費方式及其需檢附相關證件亦有所不同,請參考本校「停車場管理辦法」。
問題二:如何知道我的身分別的收費方式?
答:如下表所示:
| 定期停車申請資格及對象 | 收費標準 | 申請程序及相關說明 |
|---|---|---|
|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含專任助理) | 進德校區:2,400元/年 (200元/月) 師大校區:1,200元/年 (100元/月) 依所任職單位之校區收費 |
1.本校專任教職員工、退休教職員工、兼任教師、員生社附設幼兒園現職教職員工、附工教職員工等憑本人駕照及行車執照影本,如為配偶之車輛應同時持本人或配偶之身份證影本申請。 2.本校退休教職員工及現職附工教職員工開放申請時間為每年12月份,其餘時間不予受理。 |
| 1.員生社附設幼兒園現職教職員工 2.本校退休教職員工 3.附工教職員工 |
進德校區:3,600元/年 (300元/月) 師大校區:1,800元/年 (150元/月) |
1.本校專任教職員工、退休教職員工、兼任教師、員生社附設幼兒園現職教職員工、附工教職員工等憑本人駕照及行車執照影本,如為配偶之車輛應同時持本人或配偶之身份證影本申請。 2.本校退休教職員工及現職附工教職員工開放申請時間為每年12月份,其餘時間不予受理。 |
| 1.大學部學生 2.研究生(碩、博士生) |
全 校 區:4,000元/學年 (500元/月) 師大校區:1,200元/學年 (250元/月) 【暑期】另行申請 |
1. 每學年申辦一次,停車日期為開學日起至次年之6月30日止。 2. 採限額申請,開放數量、時段及申請程序等相關措施依總務處公告實施。 3. 大學部學生、研究生等憑本人駕照、行車執照(影本,非本人車輛、未滿20歲者,須填具切結書)當學期註冊學雜費證明影本申請。 |
| 進修學院學生(員) |
全校區 1,200 元/學期(不含寒假)
|
1.每學期申辦一次,上學期停車日為開學日起至1月31日止,下學期為開學日起至6月30日止。 2.進修學院學生(員)憑本人駕照、行車執照與學生(員)證(影本)申請,並限於進修受訓期間整月申請。 3.逕向進修學院申請。 |
| 兼任教師 | 進德校區:600元/學期 師大校區:300元/學期 (可通行時段為上課日當天) 暑期(短期)另行申請(註5) 進德校區:200元/月 師大校區:100元/月 (可通行時段為上課日當天) |
1. 兼任教師包含各行政單位、中心、各學院系所等聘任之兼任教師。 2. 每學期統一辦理,不受理學期中個別申請,並由各單位於開學前一個月造冊送出。 3. 停車日期,上學期為開學日起至1月31日止,下學期為開學日起至6月30日止。 4. 兼任教師申請憑行照、駕照影本及聘函經由各單位主管簽章後送總務處憑辦。 5. 短期兼任教師係指語文中心短期課程、或師培中心或進修學院等單位之短期或暑期學分班授課教師。 |
| 租賃本校辦公場所、代辦本校各項業務或服務人員 | 500元/月 | 租賃本校辦公場所、代辦本校各項業務或服務人員等憑本人駕照、行車執照及租賃契約(影本)申請。 |
| 社區或校外人士 | 進德校區:2,500元/月 師大校區:800元/月 |
1. 採限額申請,開放數量、時段及申請程序等相關措施依總務處公告實施。 2. 每二年申辦一次。 3. 申請人憑本人駕照及行車執照(影本),於本校開放申請期限內,至本校停車證線上申請管理系統提出申請;若車輛係以公司名義登記者,另需檢附負責人身分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若登記人數超過開放申請之數量時,則進行線上亂碼抽籤。 4.抽中本校停車位後,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車主姓名及車牌號碼。另公司以出租汽車為業務者,不得登記參加抽籤。 |
| 臨時停車申請資格及對象 | 收費標準 | 申請程序及相關說明 |
| 無 | 進德校區:臨時停車未超過半小時免費;超過半小時未達1小時收NT$30。停車滿1小時以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NT$30,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師大校區:臨時停車未超過半小時免費;超過半小時未達1小時收NT$20。停車滿1小時以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NT$20,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
至各出入口自動收費機或線上繳費。 |
| 優惠停車申請資格及對象 | 收費標準 | 申請程序及相關說明 |
| 1.未辦理汽車停車證之本校教職員工生。 2.兼任教師無服務證者。 3.畢業校友(需持有新版具條碼之校友證者)。 4.於公告特定時間內持游泳館當日門票之校外人士。 5.應邀來校參加本校主辦之各項會議、研習會或各項比賽活動、各訓練班及短期進修學員(除參加具正式開會通知之會議者,及教育部補助之計畫辦之活動者外,其餘均需於活動三週前簽奉校長准)。 6.其他特殊情形專案簽請核長核准者。 |
1.臨時停車收費5折優待。 2.以特殊計費方式收費者,需專案簽請校長核准。 |
1.未辦理汽車停車證之本校教職員工生需持學生證至自動繳費機正確操作方予以優惠。 2.兼任教師未申請定期停車者,到校停車者,需事先請聘任單位協助申請五折優惠折扣券方予以優惠。 3.新版校友證請洽本校校友服務中心辦理。 4.泳客之停車優惠折扣券由游泳館櫃台發放。 5.第5至6項人員之優惠折扣券申請,需由主辦單位於活動7日前(工作天)向總務處提出,逾期者依臨時停車收費標準計價收取停車費。 6.各項人員未事先取得優惠停車折扣者,管理員或警衛室無法現場提供5折優惠折扣,需以原價計價繳費後離場。 |
| 免費停車申請資格及對象 | 收費標準 | 申請程序及相關說明 |
| 貴賓及執行公務人士(如應邀蒞校參訪之貴賓及政府機關來校執行公務人士、口試委員、演講者及其他經專案簽准核可者) | 免費 | 由秘書室或主辦單位逕行通知警衛室引導至適當地點停車。 |
| 身心障礙者 | 1.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合法使用期限內)或懸掛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者:免費。 2.未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未懸掛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者:前四小時免費 |
1.主動出示合法使用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 2.逾四小時者由管理員依臨停標準人工計費、收費。 |
| 受雇來校臨時修繕及裝卸貨人士 | 免費 | 1.進校時,由受雇人員持有關證件至警衛室換發臨時停車證。 2.由雇用單位事先向總務處申請免費停車折扣券,並於離場前由受雇人員持券至自動繳費機或線上系統過卡離場。 3.凡未持有優惠折扣券者仍應依規定繳費。 |
問題三:停車場車輛權責問題為何?
答: 請參考本校「停車場管理辦法」。
問題四:停車申請表可至何處下載?
答:可至本校總務處採資組「採購及庶務相關」網頁之「汽車停車申請」中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