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借用Q&A
1:請問如何向貴校申請提供使用教學大樓教室?(校外)
A1:首先請貴公司來函說明租借目的,本校將簽請校長同意後函復貴公司是否提供使用。同意使用後請您填寫本校教學大樓教室使用申請單,經單位主管核章完成後,傳真至04-7211139或電洽承辦人林先生(分機5629)。
Q2:教學大樓教室收費標準、容納人數、間數為何?(校外)
A2:教學大樓教室使用以4小時為一時段收費,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之;50人普通教室5間,每時段1,000元;68人普通教室7間,每時段1,200元;96人普通教室3間,每時段2,500元;95人階梯教室3間,每時段4,000元。有關場地、人員之收費標準請參見教室借用申請表之說明。
Q3:教室提供哪些設備呢?(校外)
A3:提供麥克風、單槍投影機、桌上型電腦、網路,不提供筆電供借用。另外會開啟中央空調,或依您的需求關閉,改為電扇。
Q4:經貴校同意使用教學大樓教室後,如何繳費?(校外)
A4:請於兩星期前提出申請,三天前匯款至本校401專戶。銀行-臺灣銀行彰化分行,戶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401專戶,帳號-016036050022,繳交費用含行政支援費。
Q5:我想要借教學大樓教室進行社團活動,請問我要如何申請?(校內)
A5:您可先來教學大樓管理室領取「教室使用申請表」,或上採資組網頁「表格下載」處下載,填妥各欄位後依表格上的流程依序核章完成後,送管理室辦理。
Q6:請問管理室是在哪裡呢?
A6:在教學大樓一樓販賣機的旁邊,T101教室的對面。
Q7:教學大樓教室使用時,應注意事項?
A7:請依照您所申請的時間使用教室;教室內的空調面板、排煙窗開關等請不要動它,如果造成損失要請使用單位賠償;電腦及單槍設備請愛惜使;離開教室時,請記得關閉電腦、電扇、門、窗,並且隨手將垃圾帶走。若需張貼海報,請使用海報架,教室內的牆壁和地板,皆不能黏貼膠帶。教室交還給學校時,必須復原跟使用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