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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教職員)宿舍借用

Q1:現在還有宿舍可以申請嗎?

A1:請至本校校園資訊服務入口網→「宿舍查詢管理」→「空宿舍查詢」,可先看過再依需求種類申請。另順便提醒您,若經申請後獲分配而放棄者,一年之內不得再申請各類公有宿舍。

Q2:申請學校宿舍有什麼限制嗎?請參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有宿舍管理要點

A2:首先必需是本校編制內外教職員,其申請條件及相關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本人或其配偶曾獲政府輔助、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者,其相關貸款名稱,詳如:附件

Q3:我有需求且符合申請資格,我該怎麼申請呢?

A3:請至本校校園資訊服務網登入個人帳號密碼,右方列表「宿舍查詢管理」→「宿舍申請」線上申請,進入後依畫面指示操作,填寫資料完畢後依序按「儲存」、「列印申請單」,系統會自動印出紙本申請單。請老師於紙本申請單簽名、蓋章,給單位主管核章後,於申請截止日前送交採購暨資產管理組辦理。若申請單房間職務宿舍,請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若申請多房間職務宿舍,請附上戶籍謄本。

Q4:學校的單、多房間職務宿舍一個月的房租是多少?

A4:單房間職務宿舍維護管理費依房型及坪數每個月650~1,900元,多房間職務宿舍維護管理費依房型及坪數每個月1,200~3,000元;借住期滿3年後,可續住2年,其維護管理費乘上1.2倍計之。另每個月按月扣繳房租津貼500~700元。水電費依實際使用度數每2個月扣收一次。

Q5:申請分配借用以後,是不是可以一直住嗎?

A5:僅能借住至多5年,即3年期滿後可續住2年,續住時之維護管理費將乘上1.2倍。5年期滿時如為行政主管,可繼續借用至卸任止。另現住戶於5年期滿前6個月得重新提出申請,惟新住戶優先分配,且現住戶年資點數自遷出翌日起歸零,其後每滿一年給予一點

Q6:獲分配後要辦理什麼入住手續呢?

A6:公有宿舍借用人於獲分配後15日內須辦理簽訂契約及公證手續,並遷入所分配之宿舍。如果超過15日視同自願放棄,將請您簽「自願放棄切結書」並自一年內不得申請各類公有宿舍,原獲配宿舍將由積分次高者遞補之。入住時須辦理契約公證,公證費用約1,500~3000元不等,由借用人自付;另需繳交保證金5,000元,於返還宿舍時,需復原內部陳設、清理宿舍及私人物品完畢後退還之

Q7:辦理簽約時,我需要準備什麼呢?

A7:借用人需準備身分證正反影本、私人印鑑、及公證費用。學校會準備請求書1份、授權書1份、公證書4份、契約書4份;請求書、授權書及契約書需要由借用人簽名和蓋章,公證書需要借用人蓋章。另有份「房租津貼異動通知單」要簽名,自遷入日起按月扣收房租津貼、維護管理費及依表扣收水電費

Q8:歸還宿舍要辦理什麼手續?

A8:您需要清空個人物品,確認原有財產有無短少,清潔房間後,採資組將至宿舍進行點交。沒有問題的話,就請老師歸還房間鑰匙,並於房租津貼異動通知單上簽名歸還,即完成退宿手續,並退還保證金5,000元

                                   宿舍借用人員搬離宿舍時,應辦理遷出手續,將所借用宿舍設備及傢俱點交清楚, 手續未完成前,應續繳各項費用至手續完成日止。

 

Q9:我從單房間搬到多房間,以前宿舍設備故障都由學校修繕,那多房間職務宿舍的修繕有什麼特別規定嗎?

A9:多房間職務宿舍房屋主體損壞由校方負責修繕,例如屋頂、地板、牆壁漏水、公共給水幹管。衛浴設備(含浴缸、馬桶、洗臉盆台)在遷入一年內損壞者,由校方負責修繕。其餘皆由借用人自行維護。獨棟宿舍使用範圍內之樹木、草坪修剪、排水溝疏通等環境清潔由借用人自行維護。

請參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有宿舍修繕辦法

Q10:我看到總務處所公告宿舍訪查的時間,可是訪查時間我都在上課怎麼辦?

A10:承辦人會到您的宿舍進行查訪,如果您不在,承辦人會在門縫下留置一張通知單,請您限期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