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報廢
Q1:如何辦理財產報廢?
A1:首先要確認報廢財產是否已達使用年限及不能堪用後,至採資組「財產及宿舍相關」→「財物報廢」→表格下載,依其報廢類別屬性下載報廢單,並將報廢之財產相關資訊填入報廢單中,經單位財產經管人、主管核章後,送採資組B1辦公室辦理後續事宜。
Q2:我要如何下載報廢申請單?
A2:可至採資組「財產及宿舍相關」→「財物報廢」→表格下載,下載申請單即可。
Q3:報廢財產何時候來收取?
A3:俟書面報廢程序完成,會安排時間先至現場拍照,並擇期清運入庫,期程約一個月左右。
Q4:報廢之財產可以轉賣給同仁嗎?
A4:不可以,報廢之財產需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拍賣。
Q5:現在系內空間整修,若桌子、櫃子不用時,可以辦理報廢嗎?
A5:桌子須逾使用年限,且已失原有效能不能修復或經評估修復不符經濟者,才能報廢;若桌子用不到了,可利用電子公告方式,移轉給其他單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