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學校派車申請表可至何處下載?
答:可至本校總務處採資組網頁之採購及庶務相關/公務車/申請表單下載。
問題二:什麼原因才可申請派車?
答: 各單位需因下列原因,始得派車:
(一) 出外接洽公務或參加會議,於同行人員達三人(含)以上者。
(二) 奉派接待與公務有關之貴賓。
(三) 執行公務必須使用公務車輛載運人力不能負擔之物品者。
(四) 其他緊急事故。
(五) 特殊原因簽奉校長核准者。
問題三:派車申請表什麼時候填?
答: 各單位因公申請用車時,均應於三日前上網填具借車申請單,送交總務處車輛管理人員,經審核同意後,通知借用人至採資組領取車輛鑰匙,借用人於行駛後須填寫車輛使用紀錄及將鑰匙一併交付車輛管理單位。
問題四:公有車輛借車範圍有何限制?
答: 本校借車範圍以在中部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為限,惟有特殊行政公務不在此限。
問題五:車輛借用有時間限制?
答: 車輛借用以上班時間並限當日往返為原則,上班時間以外或例假日,除全校性公務或簽奉校長同意者,始得借車,並應事先按照用車規定辦理手續。

